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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空坠落

安全规范:1.凡高于基准面2米以上(含2米)的作业均叫高空作业。2.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,脚穿防滑鞋,腰系安全带。3.遇到六级以上强风、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,不得进行高处作业。4.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。5.平台上设备不应占用行走通道。6.定期对高空作业防护设施逐一检查,发现有松动、变形、损坏、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。

事故原因:1.设备占用行人通道。2.松动,损坏的高空作业防护设施未立即修理完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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